【刑辩】余某诈骗案(取保候审)
【办案律师】董志强律师
【基本案情】余某系XX有限公司高级测试工程师,自2017年2月份开始,陆续向他人出售QQ号,并向他人转租服务器,后他人利用余某提供的QQ通讯工具及服务器实施有组织、有预谋的团伙网络诈骗,犯罪金额高达600余万元,该案涉案人员众多,涉案金额特别巨大,在苏州当地影响重大,引起苏州市公安局、苏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,该案当地分局成立专案组并由市局挂牌督办。2018年11月份,余某在南京被苏州警方以涉嫌诈骗罪抓获,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。
【办理经过】案发后其近亲属第一时间在苏州当地聘请律师为余某进行辩护,据了解,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,开展了大量辩护工作,并为余某申请了取保候审,但办案单位认为余某在此之前,曾因向他人出售QQ,被他人用来实施网络诈骗犯罪被公安处理过,此次又向他人出售QQ、出租服务器,属明知故犯,具有诈骗犯罪的故意,应追究刑事责任,不同意对余某取保候审,并下达了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。
余某近亲属在此不利局面下,无奈找到我所,指派我担任余某侦查阶段的辩护人,我临危受命,接手该案后,第一时间至看守所会见了余某,并约见了侦查人员,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,当面向办案单位提交了侦查阶段辩护意见并进行全面详实的沟通。基于案件事实依法阐明余某不构成诈骗犯罪,没有诈骗犯罪的主观故意。并结合余某自身家庭、工作等情况动之以情,再次申请取保候审,要求放人,以切实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。
经充分、有效沟通后,侦查人员对我的辩护意见表示认同,当即表示将携我的书面辩护意见向相关部门、领导汇报,进行研究,并答应于7日内给予答复。事后,我数次与侦查人员沟通,强化辩护意见,跟进案件进展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最终,侦查人员在第六天主动联系我,同意取保候审。至此,该案圆满结案,历时七天,当事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。
【办理结果】成功取保候审
【办案心得】本案余某成功取保候审,具有以下典型意义:
1.在余某取保候审失败后,在此不利境地下,临危受命,接手案件后能够紧扣案件事实,据情、据理、据法,通过专业运作,取保成功,显现了专业刑辩律师的优势和价值,此为该案典型之一。
2.在公安机关已决定不予取保候审,并下达书面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情况下,能够带着我的辩护意见向相关部门、领导进行汇报,再次启动取保候审程序,再次审查取保候审,并颠覆之前的决定,同意取保候审,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办案,自我纠错的决心和责任担当,彰显了司法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,此为该案典型之二。
3.在公安机关明确不予取保候审情况下,能够迎难而上,据理力争,仍要求取保放人,体现了刑辩律师敢打敢拼,不妥协,不放弃的职业精神和风骨,此为该案典型之三。
4.余某被取保放人,重获自由,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,力保无罪之身,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,当事人对办案效果十分满意,当事人的认可是办案效果和律师价值的最终体现,此为本案典型之根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