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刑辩】程某涉嫌诈骗罪案【不起诉】
【办案律师】董志强 律师团队
【基本案情】程某系南京某会所美疗师,该会所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涉及色情的隐晦广告信息,诱使被害人至会所消费,在被害人消费过程中,利用男性有嫖娼买性服务的需求,程某与该会所其他工作人员互相配合,分工负责,套路被害人,谎称充值可以提供“特殊服务”,诱使被害人充值,骗取被害人钱财。2020年8月案发,会所被一锅端,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
【办案经过】
程某被刑事拘留后,其家属心急如焚,寻找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帮助成为其最后一根救命稻草。经多方打探,最终慕名找到我律师团队,家属专程连夜从四川赶至南京,就程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与我团队律师进行了充分沟通,并委托我团队全程处理该案。
接受委托后迅速成立专案组,第一时间会见程某,并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,经团队研究分析,程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,遂制定有针对性的辩护方案,围绕取保候审展开大量工作,经多番与公安机关沟通,提交相关证据及专业法律意见,最终成功取保候审,程某重获自由,为案件后续辩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。
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我团队第一时间至检察院阅卷,经过阅卷我们发现,指控程某诈骗金额高达20余万元,而根据江苏省关于诈骗罪的相关量刑规定,诈骗金额超过6万元的为数额巨大,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不出意外的话,程某将面临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。经过反复阅卷,我们发现指控的诈骗金额与实际诈骗金额出入较大,且程某在本案中处于次要地位,起辅助作用,系从犯,一旦诈骗金额能够打到6万元以下或将程某认定为从犯,程某的刑期将大幅度下降,遂我团队就上述两大核心问题及时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,就上述问题良性互动,进行了有效沟通,最终涉案金额由20万余元变更为4万余元,并采纳了程某为从犯的辩护意见。
此时,我团队对于该案的辩护工作又有了新的追求,决定乘胜追击,争取为程某做不起诉处理。检察机关不起诉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为此我团队积极创造条件,结合本案证据及程某具有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、程某的社会危险性、主观恶性均较小等情节,并合理应用当前“少捕慎诉慎押”的有利刑事司法政策,据理力争,向检察机关提出不起诉的辩护意见,检察官在初步了解我方意见后表示会着重考虑,后我团队又多次电联检察官,就法理与情理层面和检察官展开深入讨论,经多番沟通后,检察官表示认同我们观点但还要经院里研讨决定,最终检察机关完全采纳了我们的观点,并对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,至此,案件取得全面性胜利。
程某年纪尚轻,未来可期!不起诉,免于牢狱之灾,开启新的生活,对于程某来说应该是一个再好不过的结果了。我们作为辩护律师能做的就是应运专业知识,勤勉尽职,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佳辩护效果。我们深知,我们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,容不得半点马虎。最后,不得不赞美作为我们职业共同体的优秀检察官,本案的处理离不开他们的专业、担当和仁爱!
【案件结果】成功取保候审,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