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刑辩】“老年群体”诈骗,金额特别巨大,成功判缓【缓刑】
【办案律师】董志强 律师团队
【基本案情】何某系某公司销售人员,该公司专门针对“老年人群体”实施诈骗,具体为采用假冒身份、诊断病因、向被害人“下危机”、虚构疗效等手段,将进价极低的保健品、药品,以极高的价格进行销售,何某参与期间公司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。2021年8月案发,何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
【办案经过】
何某及其家属心急如焚,四处求访专业刑辩律师,从北京到上海后又辗转至南京,其咨询的律师不计其数,最终因我团队有着丰富的类案办理经验及良好的辩护效果,从而决定将案件委托我团队办理。接受委托后我团队迅速成立专案组,第一时间与何某沟通案情,经团队初步研讨认为,何某虽被取保候审,但其被取保主要系疫情原因,实际上其涉案情节较为严重,诈骗金额特别巨大,被害人群体较为特殊,又适逢国家严厉打击“老年人诈骗”的风口浪尖上,何某后期被判处实刑的可能性极大。
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我团队立刻至检察院阅卷,经过阅卷我们发现,何某参与期间公司诈骗金额高达200余万元,且该公司其余人员均已被判决,与何某情节相似甚至情节更轻者均被判处实刑,对其适用缓刑难度较大。本案想要判处缓刑,首先必须从自首、从犯等减轻量刑情节上做工作,遂我团队就自首、从犯核心问题及时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,并进行有效沟通。最终检察院采纳了何某为自首、从犯的辩护意见,但因诈骗对象较为特殊,且本案与何某情节相似甚至情节更轻者均被判处实刑,故检察院不同意适用缓刑。
本案想要为何某争取缓刑难度极大,但我团队仍不放弃,并为此继续积极创造条件,我团队根据本案证据,并从何某具有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、积极退赔、被害人法益修复、案件办理效果等方面结合情理法理,不断与检察官、法官深入沟通,在我方坚持下,检察院、法院也不断开会研讨我方辩护意见,态度也由开始的坚决不同意转为慎重考虑并最终同意适用缓刑,最终,本案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,案件办理结果完全超出当事人的预期,取得了圆满成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