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刑辩】孙某开设赌场罪案【缓刑】
【办案律师】董志强 律师团队
【基本案情】2016年8月以来,孙某担任“XX娱乐”赌博网站一级代理并注册一级代理账号,后又在一级代理账号下注册多个二级代理账号,用于发展下级代理和会员,并绑定其相关银行卡用于提取赌博网站返点。孙某在担任一、二级代理期间共发展下级代理和会员50余个,至2019年8月,孙某从赌博网站获取返点共计9720664.5元。2021年5月案发,孙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
【办案经过】
孙某被抓获对其家庭来说犹如晴天霹雳,其父亲与其妻子经多方朋友介绍,联系上我团队并寻求法律帮助。接受委托时,孙某已被羁押长达15天,我团队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孙某涉案时间长、发展人数多、获利大,对其取保候审以及缓刑难度较大。但我团队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,第一时间至公安机关与承办民警进行沟通,努力争取对孙某取保候审,经多方协调,不懈沟通及孙某家属积极配合退赃,最终公安机关同意取保,当日办理了取保手续,当日孙某重获自由。孙某能够成功取保候审为案件后续办理创造了有利条件!
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,我团队第一时间开展阅卷及辩护工作,依法提出”初犯”、“从犯”、“认罪认罚”、“积极退赃”等罪轻辩护意见,并建议对孙某适用缓刑。经多轮有效沟通,检察机关最后全部采纳我团队辩护意见,并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。最终,本案经我团队专业辩护,法院依法判决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,至此,案件取得全面成功!
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,目前利用互联网、QQ、微信等工具进行赌博的行为愈演愈烈,势不可挡,其涉案金额和涉案人数屡创新高,这种行为往往涉及地域广、人员多,涉案金额大,给社会秩序带来重大损害。本案孙某获利高达九百余万元,犯罪时间三年多,社会危害性较大,但我团队积极创造退赃、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,再加之与公检法有效沟通,专业辩护,最终为孙某成功争取缓刑。
【案件结果】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