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刑辩】钱某某盗窃案(不起诉)

发布时间:2024-4-15 16:31:55浏览:2044

【承办人】董志强 律师团队

【基本案情】2023年,钱某某在南京某店内,先后近10次使用结账时漏扫商品的方式,盗窃超市内商品共计2000余元。后被害人报案案发。

【办理经过】当事人委托我律师团队时,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,检察院已提出量刑建议,并通知当事人去检察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。接受委托后,承办律师第一时间前往检察院阅卷了解案件情况,阅卷后经团队研讨,决定争取不起诉,结合案件情况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,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以及大量类案检索材料,同时创造其他不起诉有利条件,最终成功不起诉。

【办理结果】不起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