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劳动】孕期遭违法解雇案
发布时间:2026-5-20 17:25:11浏览:2001次
【承办律师】陈香美律师
【基本案情】
王女士担任某公司经理,工龄一年。其怀孕初期,公司以其“违反规章制度”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属于典型的将处于“三期”的女职工违法解雇情形。
【办理经过】
陈香美律师接受委托后,系统核算王女士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全部工资损失,全面收集固定双方沟通记录、规章制度及解除通知等关键证据。案件经劳动仲裁后持续诉至法院,陈香美律师通过庭审充分论证公司解除行为缺乏事实与制度依据,并在庭后与法官多次有效沟通,阐明法律对“三期”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原则。
【办理结果】
最终为王女士争取到10万元赔偿金,充分维护了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。